关于组织开展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1 浏览次数:1605

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9〕4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院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和主要依据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范围为我校2019年计划招生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主要依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及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9〕45号)(附件3)。
    二、相关要求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总体设计和基本依据,各系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统筹组织成立所属各专业建设委员会,各专业建设委员会应由其专业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和学生(毕业生)代表组成,由各专业教研室主任牵头组织本专业建设委员会做好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深入学习《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等职业教育的主要文件精神,同时各专业建设委员会要做好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明确本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
    3.坚持“工学结合校企融合”,严格遵循专业教学标准,科学构建专业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把新一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与学分制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实践性教学课时占总课时的50%以上。
    4.坚持创新与规范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和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力度。
    5.坚持上下联动机制,各系部要加强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统筹、组织、实施和管理,明确任务要求,落实好人才培养修订工作。各专业教研室主任作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依靠本专业建设委员会作用,认真组织开展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请各系部于12月18日前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成果电子稿发送给教务处胡大文老师。
 
附件:
http://zs.lhub.cn/uploadfile/2019/1011/20191011104240904.doc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