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级5名同学做自动退学处理的决定 院字〔2019〕23号
发布日期:2021-03-05 浏览次数:5366
各系部、处室:
经查,朱焱林等5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返校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且未办理任何请假及离校手续,经辅导员多次联系均未果。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章第三十条和《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8月 修订)第二章第八条、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四)款和第(五)款之规定,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朱焱林等5名同学做自动退学处理。
具体名单如下:
1.朱焱林,男,信息系计网161班
2.陆新月,男,艺术系数媒161班
3.陈 玉,女,会计系会计162班
4.陈映娟,女,会计系会计161班
5.李 亨,男,会计系会计161班
退学决定文件无法送交本人的,在学院校园网教务处主页上发布公告,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止即视为送达。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