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9 浏览次数:1561

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28号)文件要求,对我院2014年以来立项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项目范围

   1. 2014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两个模块。其中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示范项目(MOOC)、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开放课程、智慧课堂(试点)、精品线下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均委托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专门组织检查验收。

非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一流专业、特色(品牌)专业、一流本科人才引领示范基地、“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教学团队、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校企合作示范实训中心、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高水平高职专业、高水平高职教材、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国家级项目、规划教材、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教学成果推广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技术技能型大师工作室、教育教学改革委托项目、特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数字图书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一流教材、中外合作培养项目、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自主设置项目等。

二、年度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年度检查验收工作安排

   1.到期项目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申请延期的项目需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5),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同时填写进展报告。项目不按期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学院将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截至本文发布之日起,2014年以前立项且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作撤项处理;2014年后立项应结题且已经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亦作撤项处理。

   2. 结题验收项目: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填写《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其他类别项目均填写《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并对照《成果展示形式》(附件4),撰写《结题报告》一篇。

   3. 阶段检查项目:所有类别项目均填写《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

四、时间节点

   1. 2021年4月13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11597249@qq.com,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报,后果自负。

   2. 2021年4月14日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验收。


      附件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upload/file/20210519/20210519142439_17044.doc

      附件2: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upload/file/20210519/20210519142454_93171.doc

    附件3: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upload/file/20210519/20210519142504_28860.doc

    附件4:成果展示形式/upload/file/20210519/20210519142514_41371.doc

    附件5:延期报告/upload/file/20210519/20210519142523_14718.doc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