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4 浏览次数:4234

各系(部):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查与评价,也是检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及教学计划,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组织领导

为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组和考务工作组,加强对期末考试工作的指导与协调,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实行院、系(部)二级巡考制度,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

(一)考试工作领导组

组长:仇冬

副组长:韦文莉

成员:各系(部)负责人

(二)考务工作组

组长:韦文莉

成员:教务处工作人员、各系(部)教学秘书

(三)院系(部)二级巡查组

 1.院级巡查组:由院领导、教务处、学生处、党群工作部等成员组成。巡查系(部)考试组织情况、考试过程中考场秩序维护、二级巡考是否到位等;

 2.系(部)巡查组:由系(部)负责人、教学秘书、辅导员等组成,巡查考前准备情况,包括监考人员是否及时到位,考生座位分布是否合理,考场清场是否彻底,考生证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就座等。教学秘书重点负责监控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是否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辅导员在考前要加大加强考风考纪宣传。

二、2020级社招生期末考试

(一)考试方式:

(1)考查课:各系(部)自行组织。教学秘书收集《期末考试课程试卷命题汇总表》(见附件1)和《考试方案》,报至教务处。

(2)考试课:

①艺术系采用提交大作业方式考试

②除艺术系外,使用“问卷星”线上考试

(二)考试时间:

(1)考查课:6月5日前完成。

(2)考试课:6月5日—6月6日。

(三)考试课程考务工作要求

1.考试方案报送

5月26日前,各系(部)教学秘书收集《考试方案》,报至教务处。

2. 命题工作

(1)5月26日前,教学秘书收集《期末考试课程试卷命题汇总表》,报至教务处。表格内容应具体完整,并在备注栏注明课程类型:考试(笔试、提交大作业)、考查。

(2)6月3日前,授课教师注册登录“问卷星”,创建考试课程。命题的题型可灵活多样,试题要难易适中,命题量必须大于组卷后一套试卷总题量的50%,经系(部)审核后发布试卷。将课程考试二维码下载且命名为考试课程名称,交教学秘书处。具体操作见附件2。

(2)6月4日,教学秘书收集考试课程二维码,按专业打包,发放给相关辅导员。

3.学生考试

可直接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扫码答题。

4.成绩评定

6月11日前,授课教师将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学院教务系统。

三、统招生期末考试

(一)考试方式:

(1)考查课:各系(部)自行组织,教学秘书收集《期末考试课程试卷命题汇总表》和《考试方案》,报至教务处。

(2)考试课:线下考试

(二)考试时间:

(1)考查课:6月25日前完成。

(2)考试课:6月30日—7月2日

(三)考试课程考务工作要求

各系(部)认真组织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学生考前动员会,对师生进行教风、学风、考风教育;认真做好课程考试命题、试卷管理及考试组织等有关准备工作,布置和落实期末考务工作。

1.考试命题工作

(1)5月26日前,各教学秘书收集《期末考试课程试卷命题汇总表》,报至教务处。表格内容应具体完整,并在备注栏注明课程类型:考试(笔试、机考、提交大作业)、考查。

(2)6月6日前,完成试卷的命题工作。

命题应由各系(部)主任负责指定课程组成立课程命题小组完成,如不能组成命题小组,应指定专人完成;要保证“四度”:即信度(试题的可靠性)、效度(试题的有效性)、难易度与区分度;同一门课程本次A、B两套或多套考题之间的题目重复率应小于10%,与以往考题的重复率不得高于20%。

2.试卷审核及印制

各系(部)负责试卷的审核、印制、装订、装袋工作。

(1)6月7日-6月9日,各系(部)教学秘书至教务处打印样卷。各系(部)对试卷格式、题型、题量、覆盖度以及A、B卷重复率等方面严格把关,并填写《课程考核试卷审核表》(见附件3),由系(部)主任审核签字,交教务处存档。

(2)6月7日-6月10日,各系(部)将A、B两套期末考试试卷(格式规范及样卷见附件4)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见附件5),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按80%的比例抽查审核。

(3)6月15日-18日,各系(部)印制期末试卷。时间安排如下:


3.监考及巡考工作

(1)6月11日,教务处完成考场安排并在教务处网站发布。

(2)监考教师清晰填写《考场记录表》(见附件6)。《考场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随试卷装订,一份交教务处。

巡考人员如实填写《巡考记录表》。各系(部)巡考人员巡考结束后,认真填写《巡考记录表》(见附件7),交教学秘书处存档。院级巡考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填写《巡考记录表》,直接交教务处存档。

涉及违纪教师或违纪考生的《考场记录表》或《巡考记录表》,务必在考试结束后一小时内携同违纪材料一起报教务处,以便及时通报。考试结束后,各系(部)配合教务处、党群工作部及时完成对违纪教师、违纪考生的处理。

4.阅卷与成绩评定

(1)考试结束后,各系(部)须及时组织教师阅卷。7月7日前,各系(部)完成阅卷工作。原则上要求以课程组为单位集体阅卷。阅卷完成后组织教师交叉检查,确保阅卷、评分公正、合理、准确。

(2)7月9日,成绩录入端口关闭。授课教师填写《学生期末成绩登记表》(见附件8),登录成绩完毕后,下载《总评成绩登记表》。

授课教师将《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交教学秘书存档;《总评成绩登记表》交教学秘书处,由教学秘书收集后再交教务处存档;《学生期末成绩登记表》随卷装订。

5. 试卷分析、装订及入库

(1)7月10日前,各系(部)授课教师完成试卷分析、整理、装订的一系列工作,并送至教务处核查。

(2)7月13日前,教务处将试卷入库存档。

6.其他事宜

(1)本学期课程补考时间定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第二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辅导员提醒补考学生假期间加强复习。

(2)学校鼓励各系(部)进行课程考核形式改革,涉及考核形式改革的,制定详细的方案,报请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2019级社招生期末考试

1. 考试时间:2021年9月

2.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期末考试课程试卷命题汇总表

2.“问卷星”使用方法

3.课程考核试卷审核表

4.试卷格式规范及样卷

5.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6.考场记录表

7.巡考记录表

8.学生期末成绩登记表

所有附件下载地址:/upload/file/20210616/20210616111053_76519.zip



                                        教务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