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1年度高等学校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9 浏览次数:2206

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师资类、实验实训类、教学研究项目与教学成果奖等。

二、申报限额

按安徽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院2021年可申报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指标数:

(1)师资类、实验实训类与教学研究项目总计5个指标;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2个指标(不占前面的5个指标)。

(3)教学成果奖2个指标;

三、申报要求

1、请各系部、处室认真学习项目申报指南,根据学院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与扎实推进高水平职业大学建设的需求,积极组织申报。

2、项目申报数量,院内不设限额。

3、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4、其他相关要求参照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四、时间节点与流程安排

1、2021年10月29日--

2021年11日11日,教务处发布通知,各系部、处室组织项目遴选申报工作。

 2、2021年11月11日17:00前,请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申报书)电子版至教务处林婷婷老师。

3、2021年11月12日--

2021年11日16日,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并将最终推荐项目的材料集中上传至教育厅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五、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高职和继续教育)》要求填写项目书及参照《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填写项目名称,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请各单位按时上交材料,学院将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和推荐。


       教务处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高职和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2021年)/upload/file/20211029/20211029151515_69576.zip

附件2: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高职和继续教育)/upload/file/20211029/20211029151538_39176.doc

附件3: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upload/file/20211029/20211029151603_5594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