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学院职业技能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2 浏览次数:2597
各系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学院“一体两翼”战略,进一步推动我院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生动手能力,强化创新创业意识,培养优秀技能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学院职业技能月”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举办职业技能月,将专业知识学习与职业技能训练相结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强化学生的技能训练,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1年职业技能月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顾 问:陈孝云
主 任:亓四华
副主任:任书营
成 员:姚如富 朱小明 朱昱霖 方萌萌 李 英 黄 松 姚云霞 高彩霞 吴艺妮 周 哲 王庆茂 张 辉 喻小红 侯庆双 张思梅
三、活动组织
主办部门:教务处 学生处
实施部门:经贸旅游系 工商管理系 信息技术系 艺术系 思政部
指导教师配备:团体赛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个人赛指导教师 1名,颁发获奖证书。
四、时间安排
本年职业技能月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赛前准备(12月1日—12月14日)
1.各实施部门结合专业实际和“一二三四五工程”,遴选竞赛项目,并报教务处备案;
2.各实施部门制定各个相应竞赛项目的具体竞赛流程与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3.各实施部门组织各项竞赛项目的报名工作;
4.各实施部门根据活动进行赛前宣传。
(二)竞赛实施(12月15日—12月30日)
1.各实施部门按照已定的竞赛项目和相应流程组织竞赛;
2.获奖名次评定时须教务处、学生处派员参与;
3.竞赛名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赛后总结(1月1日—1月15日)
1.各实施部门赛后及时进行总结交流并形成总结材料,将获奖项目竞赛过程片段制作成记录片或PPT在总结会上向师生播放,以扩大示范效应;
2.各实施部门做好赛后宣传工作,为下一年的职业技能月和参加合肥市、安徽省、全国职业技能竞赛做好充分准备;
3.总结材料及竞赛过程记录片或PPT报一份给教务处备案。
五、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一等奖占项目参赛人数的5%,二等奖占项目参赛人数的10%,三等奖占项目参赛人数的15%,优秀奖占项目参赛人数的20%。
2.表彰奖励
(1)对获奖选手学院颁发荣誉证书,作为评优评星的依据;
(2)每个赛项给指导教师团队10个教学工作量补助,获三等奖上浮30%,获二等奖上浮60%,获一等奖上浮100%,优秀指导教师获奖证书作为评优评星的依据。
六、活动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扩大学生参与面,认真组织做好参赛学生报名工作,营造浓厚的职业技能月氛围。
2.各比赛项目组要认真做好预赛选拔、决赛评奖、宣传报道等工作,提高赛事质量,提升大赛水平,确保职业技能月各项大赛有序进行。
3.全院学生要积极参加职业技能月活动,勤学苦练,提高技能,增长才干,为毕业后顺利就业、优质创业打好基础。
教务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