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9 浏览次数:2075
各系部、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3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教育厅2018年质量工程项目类别含一流(品牌)专业或高水平高职专业类、课程建设类、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和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类、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类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双高”培育项目
1-1技能型高水平大学
1-2高水平高职专业
2.高水平高职课程
2-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2-2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2-3 智慧课堂
3.高水平高职教材建设
4.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4-1 高水平教学团队
4-2 教学名师
4-3 教坛新秀
4-4 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
5.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5-1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委托项目
5-2教学研究项目(含重大、重点和一般)
6.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项目
6-1示范实习实训中心
6-2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7.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
7-1学科和技能竞赛
7-2高水平技能竞赛成果转评
二、项目限额:安徽省教育厅对质量工程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院可申报项目类别及限额分别为:
项目类型 | 一流(品牌)专业或高水平高职专业 | 课程类建设类 |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和示范 实验实训中心 | 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类 |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 |
可申请数量 | 共5个 | 1个 |
备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2018年上半年校级项目已经立项,直接推荐为省级项目。其他类型项目均可申请。
三、申报要求
1.请各系部、相关单位认真学习项目申报指南,根据学院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需求,积极组织申报。
2.项目申报数量,院内不设限额。
3.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4.其他相关要求参照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四、时间节点与流程安排
1.2018年11月29日- 2018年7日,公布通知、部署申报工作,各单位组织申报工作。
2.2018年12月7日下班前,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申报书、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
3.2018年12月10日,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我处将相关材料集中上传至教育厅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
五、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按时上交材料,学院将按照申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和推荐。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