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7年度高等学校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3 浏览次数:2089
各系部、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教育厅2017年质量工程项目类别含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类。质量工程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院可申报项目类别及限额分别为:
1.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精品开放课程、教学团队中选2项
2. 教研项目1项
二、申报要求
1.请各系部、相关单位认真学习项目申报指南,根据学院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需求,积极组织申报。
2.项目申报数量,院内不设限额。
3.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4.其他相关要求参照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三、时间节点与流程安排
1.2017年12月13日- 2018年1月2日,公布通知、部署申报工作,各单位组织申报工作。
2.2018年1月2日下班前,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申报书、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
3.2018年1月4日,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我处将相关材料集中上传至教育厅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项目书,按时上交材料,学院将按照申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和推荐。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