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及教材征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5 浏览次数:1919

   

关于上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开课计划及教材征订的通知

一、     开课计划及教材征订上报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523日下午1500之前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开课计划及教材征订表报到教务处教务科胡倩倩老师,以便安排下学期课程及教材征订工作。

二、     上报开课计划的要求

1.           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填报下学期的开课计划,各门课程总学时及周学时必须准确。

2.           任课教师务必明确,不要出现“待定”等字样或空白不填写。

3.           如对教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有特殊要求的,务必注明使用周学时数;使用实验室的请注明门牌号。

4.           如对排课时间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在开课计划中注明,如不注明的今后不予调整。

5.           专业课确实需要合班或拆班上课的必须注明,如不注明今后不予处理。

6.       2016级新生的开课计划按照现有的28个专业申报开课计划和教材征订情况。人数待定。

三、教材征订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一定要认真组织任课教师进行教材的选订,避免错订、重订或漏订。选订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教材的选用要坚持择优选用的原则,优先选用国优教材和国家级规划教材以及国家教育部推荐的部优教材和重点教材、公认水平较高的十二五规划教材。

2.学生教材和教师用书必须由教务处统一征订,各教学单位及个人不得在外擅自征订;

3.过去的几次教材选订中各教学单位都出现漏订、错选现象,为避免错误,请各教学单位在选订教材时,认真对照下学期的开课计划选用对应的教材。

4.请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把关,教材征订表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审核后签字认可。

5.为保证正常教学,做好服务工作,教务处将尽力把教师用书在放假前发放到各教学单位,请各教学单位在报教材时认真核实教师用书数量。

6.教材版本可在网络上查找或根据相关出版社的教材目录选定,提供的信息必须详细,包括教材名称(全称)、出版社、编者、书号(ISBN)、选用班级等信息。

7.若错过了教材征订时间增订、补订的教材,请教学单位认真填写《教材增订、补订表》。

8.各教学单位报订的教师教学用书及教参由教学秘书按所报的种类及数量统一领取。

开课计划及教材征订表须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电子文档一律以EXCEL表格上报,纸质文档须分管教学的领导签字。纸质文档文档交到教务处教务科胡倩倩,电子文档请通过QQ发送至:949671704(QQ)。相关表格请在教学管理群自行下载。

附:开课计划及教材征订表

 

                                 教务处

一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