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5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22 浏览次数:2257
关于做好我院2015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9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15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教育厅2015年质量工程项目类别含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类。质量工程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院可申报项目类别及限额分别为:精品开放课程2项、教研项目1项、教学成果奖2项。
二、申报要求
1.请各系部、相关单位认真学习项目申报指南,根据学院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需求,积极组织申报。
2.项目申报数量。院内不设限额,但同一项目超过1项以上的申报单位务请排序上报,未排序的默认上报汇总表顺序为排序。
3.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4.其他相关要求参照2015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三、时间节点与流程安排
1.8月22日-9月5日,公布通知、部署申报工作,各单位组织申报工作。
2.9月6日,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申报书、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夏李兵老师处,办公电话:8898099(内线:8099)。
3.9月7日-9月8日,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
4.9月12日-9月13日,由我处将相关材料集中上传至教育厅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2015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项目书,按时上交材料,学院将按照申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和推荐。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