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
发布日期:2016-11-16 浏览次数:2377
关于做好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6〕80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7年度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有在研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2017年度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
2.近两年(2015、2016年度)被撤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3.申报项目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二、申报办法
在教务处网站或者行政办公群上下载《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由申请人用计算机填写。签名处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课题申请书需经所在系部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
三、申报及时间要求
1.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立项的原则,对申请者资格、项目研究内容及创新性等问题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2. 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从2017年1月1日起算。
3. 各部门须于2016年12月9日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申报书请发至邮箱:11597249@qq.com。
4. 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5. 获准推荐的项目主持人请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科研信息管理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信息。具体流程为:用户注册——学校管理员激活用户——在线填写。登录该平台后,请按照“2017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填写方法”,以及“关于在线Office使用方法的通知”要求,填写项目信息。
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