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新生入学资格核查办法 (2017年5月 修订)
发布日期:2017-06-01 浏览次数:2650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新生入学资格核查办法
(2017年5月 修订)
为做好新生入学资格核查工作,规范新生入学资格核查程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学院2017年5月对“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新生入学资格核查办法” 进行修订。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新生入学资格核查工作,学院成立相应机构具体指导、办理新生入学资格核查工作。
(一)领导小组
1、组长:副院长
2、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3、成员: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办公室、保卫处、武装部、各系部、校医院
(二)工作小组
各系部行政负责人、各系部党团书记、各新生班级辅导员、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负责人
二、核查时间
每年新生入学后的第二周
三、核查对象
当年录取报到的所有新生
四、核查内容
(一)电子信息核对
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上传报到的新生数据与教育部备案的当年录取数据库进行核对。此项工作由教务处学籍管理人员负责。
(二)照片复查
按照电子照片、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纸质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五对照”的原则,对入学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复查情况应予以记录并由复查人员签字确认。此项工作由各系部党团组织负责。
(三)政治审查
学生政治面貌核查,按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相关规则进行。此项工作由各系部党总支负责。当兵退役入学的由武装部负责。
(四)身体复查
组织新生进行体检,对招生政策规定不能入学就读的严重疾病患者和在招生体检中舞弊的考生出具复查报告,予以清退。此项工作由各系部组织学生参加,校医院负责。当兵退役入学的体检由武装部负责。
(五)档案信息核查
新生入学应填写学生学籍信息卡,工作人员要将其与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栏目进行对照核查。此项工作由各系部党团组织负责。
(六)专业复查
新生入学报到后如需调整录取专业,学籍管理部门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此项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七)户口复查
认真复查报到新生的户口迁移证等相关信息,此项工作由保卫处负责。
五、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相关情况处理
(一)对复查合格者,由学籍管理部门在一个月内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确认其学籍。
(二)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资格不符者,学校对其进行退学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复查结束后,根据校医院身体复查报告,领导小组对健康复查不合格者作出处理:
1、患有短期内不能治愈的疾病以及其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经校医院证明,短期内治疗可以达到健康标准的,本人申请,所在学院系部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治疗康复后复学。
六、新生入学资格保留
(一)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院研究同意后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二)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具有正当理由,否则,不保留入学资格。入学资格保留期限最长为2年。
(三)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院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本办法即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