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0 浏览次数:4168

皖教高〔2020〕3号

各高职院校,委厅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及教育部等六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主动适应高职扩招后生源多元化、发展需求多样化对教育教学的新要求,保障质量型扩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教育部批准,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厅长突破项目——高职扩招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工程,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并确保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部署,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关于高职扩招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高职扩招作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新动力,以学情分析为基础,以培养方案为关键,以教师主导为重点,以管理创新为突破,以信息技术应用为手段,通过规范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方法,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质量提升,加快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为安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高职扩招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工程,引导高职扩招院校主动适应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生源特点,坚持标准不降、课程不少、学时不减、质量不低、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分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打造适应扩招新要求的教师队伍,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探索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确保扩招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确保培养质量,确保安全稳定,实现高质量就业。

三、主要措施

(一)系统开展学情分析调研

围绕高职扩招在办学理念、培养模式、教学组织、质量评价等方面的重大变革,组织设立扩招教改专项,加强教研科研课题研究,促进经验交流,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模式。采取院校自测与省级抽样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不同生源深入开展调研和测评,形成学情分析和调研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培养策略,为做好扩招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指导高职院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依据学情分析和调研报告,结合实际,分类制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新教学组织形式,针对扩招不同生源特点,实施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和弹性学习,统筹配置师资队伍、设施设备和教学资源。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对非应届毕业生尤其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应尽量单独编班或实施分层教学。鼓励校企联合开展培养,推行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指导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管理,积极探索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鼓励高职院校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按规定兑换学分,免修相应课程或模块。指导高职院校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试点,研究制订认定、转换规则和实施办法。扩招生源已有工作经历、相关培训经历、技术技能达到一定水平及在相关领域获得一定级别的奖项或荣誉称号的,经学校认定后可折算成相应学分或免修相应课程,并可调整有关教学内容或学时安排。

(三)切实加强分类教育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严格落实《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结合扩招生源的经历特点,开齐开足思想政治理论课,立足实际开设有关选修课程,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取得实效。统筹推进针对各类生源的“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悉心关注扩招生源的思想动态,深入细致做好引导和服务。坚持严格管理与精心指导相结合,指导高职院校结合不同生源特点和培养模式要求,制订有针对性的学生管理办法,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指导高职院校适应生源、教学组织形式、资源利用方式的新变化,优化资源配置,创新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学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鼓励高职院校聘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学生担任兼职辅导员或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军训等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全力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

针对扩招后教育教学新要求,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完善省级、市、校三级教师培训体系,打造能够胜任面向不同生源实施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队伍。引导高职院校组建由学校教师与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立导师制、师徒制,强化个性化教学。支持团队针对高职扩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定期开展教研活动,研究解决教育教学新情况、新问题。

(五)积极做好就业指导服务

把实现高质量就业作为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加强就业指导、就业服务等相关工作。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六)建立完善质量评价体系

建立高职扩招人才培养质量监测平台,做好各类生源学生的学习状态数据采集,根据反馈实时诊断、及时改进。各高职院校要主动适应技术技能人才多样化培养需要,针对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改革学生学业考核评价方式方法,实行多元评价。结合课程特点和实际条件组织实施竞赛活动、技能抽查、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等。组建省级教学督查专家库,随机向学校派出教学督查专家,加强对高职院校分类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过程性监管,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教育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教学实施等情况,特别是对课堂教育教学过程开展检查,公布检查结果,并纳入有关考核评价。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高职扩招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工程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实施有关工作。各高职院校要把“高职扩招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工程” 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保障经费投入。学校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院(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有关部门和院系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校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牵头领导、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稳步推进,力求实效。

(二)加强经费保障

加大经费投入,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奖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等,加强办学条件薄弱公办高职院校改造,加大政府购买高职教育服务力度。完善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三)加强宣传推广

实施高职扩招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高职院校要统一思想,加强统筹,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环境。要在学校官网设立专栏,发布本校实施方案,及时反映实施工作的进展与成果。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高标准高水平推进工程实施,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打造全省乃至全国的标杆。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实施工作及成效,并积极向我厅报送相关宣传材料。我厅将及时总结推广各校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

各校高职扩招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表于4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我厅将建立季通报制度,各校分别于6月20日、9月20和12月20日前报送本校工作进展情况,我厅将加强督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安徽省教育厅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