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8 浏览次数:1725

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1〕63号)精神,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

2、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

二、申报限额

安徽省教育厅给定我校推荐指标6个(自然科学研究项目3个,人文社科研究项目3个),各系部申报数暂不设限额,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

三、申报要求

(一)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1.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基础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突破,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围绕推动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高质量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加强安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研攻关,着力加快数字经济、农业农村经济、网络安全、绿色技术、中医药传承、食品安全等方面关键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与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和协同攻关的申报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有合作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

3.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项目应聚焦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瞄准前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充分发挥高校智库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作用,注重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围绕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四、申报条件及其他事项

1、有同类在研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的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印发日期起,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 2 年。其中,重大项目数不超过本校推荐项目总数的20%。

2.严格落实项目支持经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每项不少于 2 万元,重大项目每项不少于 5 万元;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每项不少于 6 万元,重大项目每项不少于 20 万元资助标准。

3.重点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评审推荐的科研项目中 40岁以下(1981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研人员主持的项目占比应不低于 60%,女性科研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下载《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由申请人填写,签名处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将签名页扫描插入课题申请书电子文档。课题申请书需经所在系部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

5、请各申请人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申报书(含签名/盖章扫描页)请发至邮箱: 1195468374@qq.com。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6、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2:2021年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21年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