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6-18 浏览次数:2393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针对教材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本着推动学院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的宗旨,制订本办法。教材选用的原则(一)严格标准。选用的教材内容符合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必须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应在国家统编教材、国家公布的教材目录内优先选用;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不直接使用国外原版教材作为课程教材。

(二)注重质量。选用教材须坚持以质量为标准,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鼓励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

(三)适应发展。应选用先进的、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教材。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近3年内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四)满足需要。对确属教学必需且与教材配套的高质量教学参考书、教学辅助资料,应根据课程实际需要进行选用,从严掌握。

二、教材报订的程序

1.教务处教材科负责全院学生和授课教师的教材供应。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无权擅自向教学部门和学生推销教学用书。

2.各系(部)按照《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XX学年XX学期开课计划及教材选用计划表》有关栏目的要求逐项填写,教学秘书收集整理后由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后按时报送教务处教材科。教务处负责人和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审核同意签字后,教材科实施具体教材订购工作。

3.教务处每学期将组织任课教师和学生对使用的教材进行评议。学生反映比较强烈,内容、难度和跨度明显不符合教学和培养目标要求的教材,教务处将通知相关系(部)另行调换。

三、教材的采购

1.教材采购遵循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

(2)坚持质量、服务、价格统筹兼顾原则;

(3)鼓励竞争,强化机制,贯彻规范、简化、高效的原则。

2.学院成立由院长、教务处、总务处、教学督导等人员组成的教材采购工作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我校有关规定,负责教材采购的考察、论证、招标、评标及合同的审定工作。

3.教材采购程序及方式:

(1)教材采购方式以招标采购为主,市场直接采购为辅;

(2)教材年度采购计划由春、秋两季组成。每年5月和11月由各系(部)依据教学计划,参阅“教材征订目录”申报教材预订计划,包括教材名称、出版社、版次、作者、ISBN编号、数量等。教材科按系部专业分类汇总报经教务处负责人和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同意签字后,报供应商采购;

(3)因特殊情况,确需由系(部)代购少量教材,需附情况说明,经分管院长同意,由各系(部)派人采购。采购结束,系(部)严格验收后,由采购人员提供正规实额发票给教材科办理结算事宜。

4.下列教材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使用后,可不纳入招标采购范围:

(1)上级单位和部门指定发行渠道的教材;

(2)立项教改项目编写的学术专著、教材及教辅材料;

(3)由高校教材出版基金资助的自编、参编教材;

5.凡已办妥预订的教材不得轻易更改,特殊原因(如教学计划变更)必须变更教材时,由原开课系部书面报告教务处,经教务处负责人批准后,教材科方可执行。如因教材变更造成课前不能到书,由变更系部和教材科负责人共同对学生做解释工作。

6.教材采购人员应自觉执行下列采购纪律,如有违反或给学校造成损失的,除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及组织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教材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工作原则,按照有关采购程序进行,主动接受检查监督;

(2)教材采购工作应强化责任制,操作过程中产生的文件等归档资料,参加决策及操作的人员必须签章;

(3)教材采购人员不准泄漏教材采购有关信息,不准私下与投标书商联系、接洽,不得擅自定价与采购。

四、教材的供应

1.学生教材的供应:

(1)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教材,在籍学生必须购买;

(2)课程教材在开学前集中发放,以班为单位由班长或学习委员统一到教材科领取(新生由辅导员负责带队到教材科领取),并由辅导员在学生教材领用单上确认;

(3)学生因其他各种原因需零购教材时,在教材供应许可时尽量满足;

(4)学校在籍学生经批准免修、休学(含中途停学)、转系、转专业、退学等需要办理教材退购者,须持有关证明到教材科办理手续,凭“教材退款通知书”到财务处结算。所退教材中已写名字者、有污损者不予办理。

2.教师教材的供应:

(1)按每学期教学任务中确定的任课教师(含主讲教师和实验教师)名单,人手一册,由教材科负责免费发放;

(2)教师领用教材须持有教学任务书领取,教师领用教材仅限于本人所授课程的备课、参考之用;

(3)教师个人领取的教材应妥善保管,遗失不再补发;

(4)外聘教师的教材由所聘系部教研室提出申请,并经教务处确认后,按教师领书办理;

(5)对不符合规定的领书,教材科应予以拒发。

3.师生领取教材时,应当面核对书名、编者、版次、单价、数量等,领走后发现有差错,责任自负。领出教材应认真检查是否存在缺页、倒装等情况,若有请在一周内到书库调换,逾期不再保证调换。

4.积压、破损教材由教材科会同有关系部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处理。

五、教材费管理

1.教材费由教材科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会同财务处核定预收金额,由财务处统一收取,进入教务处专项教材帐户,统一管理。

2.教材科每学期根据实际结算采购教材费用,由财务处统一支付。

3.教材科不得经手任何形式的现金。

4.教材科每年以毕业班为单位,按教材码洋结算教材费用并公示,多退少补。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