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顶岗(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3-04 浏览次数:4488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学生顶岗(毕业)实习管理办法(修订)


顶岗实习是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一)学院成立以主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学生管理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系(部)主任(书记)为组员的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元生


副组长:陈孝江


成员:杜俊林  罗 匡  刘月华  朱金付  常林虎   熊名文  周光宇  钱勇  程光胜  陈万华  梁兵


(二)各系(部)成立以系主任任组长,副主任或书记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及相关专业教师、企业聘任教师为成员的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主要职责


(一)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制定顶岗实习的规划和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检查监督、评估、总结和交流。


3.协调各系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处理各种重大问题。


(二)系(部)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 负责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顶岗实习大纲、顶岗实习计划。


2. 负责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并对实习单位进行考察,确定是否符合实习要求。


3.负责实施实习计划,确定指导教师、学生的分组及实习过程的管理。


4.负责顶岗实习前的专题培训。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等,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避免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5.负责巡回检查实习进展情况,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6.负责实习考核,制定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7.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上报。


(三)校内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1.负责顶岗实习指导和管理,加强过程监控,及时了解学生实习的情况,指导学生撰写顶岗实习总结以及生产报告、调查报告、论文等各种形式的毕业作品,督促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并填写《顶岗实习校内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见附表一)。


2.负责成绩评定工作,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的顶岗实习鉴定工作。要依据实习巡视情况、学生的实习态度、职业素养、实习质量等对学生进行成绩评定。


(四)企业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1.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岗位技能训练工作。指导教师要随时掌握实习学生的情况。


2.指导教师要根据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的顶岗实习计划,具体落实顶岗实习任务,指导学生加强职业技能、职业素质、行业规范的训练。


3.在学生顶岗实习即将结束时,代表实习单位做好实习学生的鉴定与成绩评定工作。


4.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评定,写出考核意见。


(五)实习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提供顶岗实习岗位,安排企业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期满后,实习单位应对实习学生作出书面鉴定,以此作为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依据。


2.负责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并与学校保持联系,接待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走访,客观真实地向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反映学生在单位的实习情况。


3.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到岗前须签订完整规范的实习协议书。


三、实习安排


1.顶岗实习按教学计划规定时间执行,原则上安排在第五、第六学期进行。


2. 顶岗实习实行申报审批制度(见附件二)。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由系(部)安排的必须提前提交实习计划,报教务处审核和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同时告知学生处。凡学生自己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须由本人填写《自主联系顶岗实习申请表》(见附表三),家长签字确认,并经系(部)审查批准后方可离校实习。      


四、顶岗实习成绩考核


1. 顶岗实习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2. 顶岗实习考核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实习报告、实习鉴定和实习单位的意见,确定并填写《顶岗实习考核表》(见附表四)。


五、其它


1.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