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胡浩同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14 浏览次数:206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和《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学生有“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组织策划斗殴且造成事实,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情形,经校务会研究,决定给予胡浩同学开除学籍处分,现予以公示:

    胡浩,男,身份证号码:341222********3271,信息工程学院2023级计算机网络专业。

    公示期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学生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联系电话:0551-68898906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