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42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23 浏览次数:313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章第三十条、《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8月 修订)第二章第八条、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四)款和第(五)款和《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学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一章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和第(七)款之规定,经各二级学院上报,教务处审核,校务会研究决定,拟对王子祥等42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3日-2024年6月27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公示期内,学生如对学籍清退有异议, 可向教务处书面反映。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我校将按照规定正式作退学处理。
教务处
202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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