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9 浏览次数:3031
各二级学院、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4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基数
按照文件精神,我校2024年可申报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类别及申报基数如下:
二、申报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处室认真学习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根据学院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与推进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的需求,积极组织申报。
2.项目申报数量,校内不设限额,未推荐为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将作为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
3.已在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在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4.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和以往省级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
5.其他相关要求参照2024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6.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依据相关时间节点将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5)于1月27日前发送至Mfee226@163.com。
三、时间节点与流程安排
1.2025年1月9日,科研办发布申报通知及指南。
2.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24日,二级学院根据项目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申报。
3.2025年1月25日--2025年1月27日,科研办受理申报项目,拟订评审方案,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4.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9日,科研办按照《2 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5.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4日,科研办按照评审方案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
6.2025年2月15日,校学术委员会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审议。
7.2025年2月16日,院务会对推荐结果进行审定。
8.2025年2月17日--2025年2月19日,推荐结果公示。
9.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5日,项目材料及学校推荐公文上传至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2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高职和继续教育)》要求填写项目书及参照《2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填写项目名称,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请各单位按时上交材料,学校将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和推荐。
2025年1月9日
附件: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