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产世宇等13名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9 浏览次数:132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三十条,以及《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七章第四十八条(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的规定。经各二级学院上报,教务处审核,校务会研究决定,拟对产世宇等13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见下表)。

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9日-2024年6月15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公示期内,学生如对学籍清退有异议, 可向教务处书面反映。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我校将按照规定正式作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