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高职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
发布日期:2022-01-04 浏览次数:3499
各系部:
根据2021年12月31日省教育厅来我校就高职扩招专项检查工作中,提出的有关高职扩招学生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提出如下意见:针对不同的生源类型,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社会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就落实省教育厅检查组相关意见,特拟定2021年高职扩招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补充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在《关于做好2021年社会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院教字〔2021〕48号)及2021年12月29日教务处《通知》中有关“修订2021年人才培养方案(社招生)”要求的基础上,专门制定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的人才培养方案。
针对以上群体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践实训等设置方面,系部主任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召集专题讨论会,研究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完善工作,认真学习对接国家专业教学标准,深度分析该群体的特点和需求,精准制定符合其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人才培养方式,创新考核评价机制,确保方案的规范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2022年 1月 26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将修订完善的2021年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发送至教务处唐文兵处。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